春色满园——连云港云台山景区春季摄影大赛作

连云港 更新于:2025-04-18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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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色满园——连云港云台山景区春季摄影大赛作品集锦
    【作品一:《春日仙境》】 摄影者:张华 画面描述:这幅作品捕捉了云台山景区内一片被春雨滋润后的竹林,阳光透过云层洒在竹林间,形成斑驳的光影,宛如仙境。
    【作品二:《花开富贵》】 摄影者:李娜 画面描述:镜头对准了一株盛开的海棠花,粉嫩的花瓣在春风中轻轻摇曳,背景是云台山秀丽的山峦,寓意着富贵吉祥。
    【作品三:《春意盎然》】 摄影者:王磊 画面描述:画面展示了一片广阔的茶园,春日的阳光照耀在茶树上,新绿的茶叶在微风中轻轻颤动,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作品四:《山花烂漫》】 摄影者:赵明 画面描述:摄影师以远眺的角度捕捉了云台山山间一片野花盛开的景象,五颜六色的花朵点缀在绿色山峦之间,如同一幅美丽的画卷。
    【作品五:《晨曦中的云台山》】 摄影者:陈雪 画面描述:清晨的阳光透过云层洒在云台山的山顶,云雾缭绕,宛如一幅水墨画,展现了云台山的神秘与宁静。
    【作品六:《蝴蝶翩翩》】 摄影者: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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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目的

      为全面展示云台山景区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人文气息,彰显西游文化、文旅融合、美丽乡村、经济发展的建设与成效,提升云台山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特组织举办云台山景区四季摄影大赛,全年共4次,分别在春、夏、秋、冬四季节点举办。大赛面向全社会专业人士和爱好者广泛征稿,通过对云台山景区人、景、物的四时四季捕捉,充分挖掘、展现景区的西游之美、自然之美、社会发展之美。

      活动主题

      本次春季摄影大赛以“春之绚烂”为主题,通过征集摄影、短视频类作品,多角度展示云台山景区的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和生活之美。具体为:

      1.自然风光:云台山景区范围内的自然风光,包含花果山景区、渔湾景区、孔雀沟景区、东磊景区等,青山绿水尽显景区之美;

      2.民风民俗:展示景区民众风俗生活、传统文化项目及非物质文化传承和发展;

      3.花卉百态:花果山的梅花、樱花、芝樱、银杏,孔雀沟的糯米花,东磊的玉兰花等;

      4.动物视界:从花果山的猴子,到大圣湖越冬的野鸭,再到云台街道小岛山的白鹭等各类鸟兽虫鱼;

      5.美丽家乡:能够反映景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代表性、历史的或现代的能够佐证景区发展变化的重要物品和遗迹等;

      6.视觉印象:云台山景区辖区内各类人物精彩瞬间、活动场景,要与山、湖等自然景观和历史景观巧妙融合。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连云港市报业传媒集团、连云港市广电传媒集团、连云港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花果山景区、连云港市文旅集团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止

      评选方式

      由主办单位组织知名摄影家、资深媒体人、自媒体代表、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

      荣誉奖项

      (一)摄影类

      1.一等奖3名,奖金5000元;

      2.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

      3.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和价值500元的精美文创;

      4.优秀奖50名,奖品为云台山景区套票。

      (二)短视频类

      1.一等奖3名,奖金5000元;

      2.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

      3.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和价值500元的精美文创;

      4.优秀奖50名,奖品为云台山景区套票。

      注:入选摄影类、短视频类作品各100件,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所有入选作品均可作为加入连云港市摄影家协会会员的积分条件之一。组照按一幅计算。获奖者奖金个人所得税由本人缴纳。

      人才合作

      根据大赛最终结果,分别聘请摄影类、短视频类获一、二、三等奖选手为景区摄影顾问,签订合作协议,签约期1年,签约摄影顾问1年内免费游览花果山、渔湾、孔雀沟、东磊景区,免费搭乘景交车。签约摄影顾问根据协议内容按时间节点提供原创摄影、短视频作品,云台山景区享有作品用于公益类出版、展览、宣传及其他途径使用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

      报名方式

      为方便统一管理,本次征稿报名渠道只接受电子邮箱投稿。邮件请注明“云台山景区春季摄影大赛参赛作品”,作品以“作者姓名+标题+手机号”格式标注。组照用一个文件夹发送。

      投稿邮箱:lygssyjxh@163.com

      联系人:朱宵骏

      咨询电话:18352800309

      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在云台山景区范围内拍摄,包含:花果山景区、渔湾景区、孔雀沟景区、东磊景区,及辖区内云台街道、南云台林场、朝阳林场、市政绿化养护中心,区外拍摄景物为无效作品。

      (二)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并无任何侵权问题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不能冒名顶替他人作品。若出现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向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结合,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真实,符合大赛和征稿主题。不得涉及色情、暴力与种族歧视等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四)凡已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摄影家协会主办、承办、协办的赛事中获等级奖的作品不得参赛。所有入选作品均授权举办单位用于公益类出版、展览、宣传及其使用过程中进行必要修改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征稿期间,投稿作品若被用于媒体推广、展示,不代表最终入选。

      (五)照片类作品

      1.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真实,运用摄影手段进行艺术创作,但不能用电脑合成和PS软件修改影响照片内容的真实性。在不改变照片内容的前提下,可以对照片的锐度、饱和度、对比度、曝光曲线、白平衡和色彩平衡等做适度调整。每幅(组)图片除应有作品标题外,还必须附有拍摄时间、地点;

      2.参赛作品相机、手机拍摄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或组照单幅或组照不限(组照不超过6张)。须为JPG格式电子文件,像素清晰不小于5M,不得添加画框、文字、符号、水印等元素,不得出现任何与本次征集无关的商业信息(如促销信息、其他品牌logo、个人网页链接等),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六)视频类作品

      1.参赛作品时长限定40秒至120秒,作品不得添加任何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

      2.不限拍摄器材,手机、数码相机、摄像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参赛作品应采用MP4格式,画面平稳、清晰、无明显噪音,分辨率不得低于1080P(16:9),作品可以后期剪辑成片,画面可使用滤镜、转场特效等作适当的艺术处理,可配画外音,可使用字幕,但使用字幕的投稿作品须同时提交无字幕的成片;

      3.参赛作品要确保自主原创,不包括商业推广内容,不得涉及任何违规内容,不得植入广告,作品版权明晰,画面、音乐、字体版权及肖像权等无争议,若发现相关问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七)投稿参赛即视为认同上述条款,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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