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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是一项旨在鼓励市民淘汰老旧电动自行车,促进绿色出行、改善城市环境的政策。以下是该政策的一些解读和补贴标准全解析:
一、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动自行车在城市交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大量老旧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且对城市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为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城市交通安全性,连云港市政府出台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二、补贴对象
1. 连云港市户籍居民; 2. 在连云港市注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 3.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三、补贴标准
1. 补贴金额:根据不同车型,补贴金额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电动轻便摩托车:补贴金额为3000元; (2)电动自行车:补贴金额为2000元; (3)电动三轮车:补贴金额为1500元。
2. 补贴条件:以旧换新车辆需符合以下条件:
(1)车辆注册登记日期满3年; (2)车辆型号、品牌、规格等与补贴政策规定相符; (3)车辆无事故、无盗窃记录。
四、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举报 -
活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补贴标准
按新车除去各环节优惠的最终销售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1000元/辆。
最终销售价格=新车价格-商家优惠。
补贴金额=最终销售价格x30%
旧车回收报废价格由车主和回收企业自行商定,不计算在政府补贴范围内。
补贴方式
“立购立减”:活动期间,同一辆新车只能申领1次补贴同一人本年度只能享受1次补贴。活动所指的电动自行车不包含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及四轮摩托车。
注意事项
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须在连云港完成注册登记,发票开具和注册登记时间须在活动期间。
活动期间,补贴申领人、老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个人消费者在享受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后如发生退货情形的,门店退还消费者的款项应扣除补贴资金。
个人消费者要对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补贴的,将追缴补贴,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江苏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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