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院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连云港 更新于:2025-03-16 11:20
  • 蒙哥188665942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3月14日,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海州区民主路老街新浦广场,积极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市法院民一庭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进行案例讲解和现场解答等形式,与广大市民面对面交流,向广大市民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介绍常见的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讲解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方式,并针对当前消费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防范消费风险,积极引导广大市民依法理性维权,受到群众普遍好评

    供稿 | 市法院民一庭
    编辑 | 王瑞普

    举报

你的回答

单击“发布您的答案”,即表示您同意我们的服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