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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详解与操作指南 
 一、政策背景
 为促进绿色出行,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空气质量,连云港市出台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该政策旨在鼓励市民淘汰老旧电动自行车,购买新的环保型电动自行车。
 二、补贴对象
 1. 连云港市户籍居民; 2. 在连云港市居住并持有有效居住证的居民; 3. 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三、补贴标准
 1. 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在3000元以下的,补贴300元; 2. 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在3000元(含)以上的,补贴500元。
 四、补贴条件
 1. 旧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标准; 2. 旧电动自行车需在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 3. 旧电动自行车必须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五、操作流程
 1. 准备材料:旧电动自行车行驶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新购电动自行车发票等。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点。
 3. 审核材料: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补贴条件。
 4. 发放补贴: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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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补贴标准 按新车除去各环节优惠的最终销售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1000元/辆。 最终销售价格=新车价格-商家优惠。 补贴金额=最终销售价格x30% 旧车回收报废价格由车主和回收企业自行商定,不计算在政府补贴范围内。 补贴方式 “立购立减”:活动期间,同一辆新车只能申领1次补贴同一人本年度只能享受1次补贴。活动所指的电动自行车不包含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及四轮摩托车。 注意事项 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须在连云港完成注册登记,发票开具和注册登记时间须在活动期间。 活动期间,补贴申领人、老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个人消费者在享受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后如发生退货情形的,门店退还消费者的款项应扣除补贴资金。 个人消费者要对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补贴的,将追缴补贴,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江苏商务局 举报
 
 
